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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生命教育”并非可有可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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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生命教育”并非可有可无
日前,全国人大代表陈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近期,青少年自杀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,此类问题的发生多是因为孩子们从小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在成长过程中缺失包括生命教育、性教育、死亡教育在内的“全生命教育”,缺乏对生命的敬畏,因此建议“全生命教育”走近青少年群体。
“全生命教育”包括生命教育、性教育、死亡教育,是一个完整的过程,目标是让人们认识生命、敬畏生命、珍爱生命,体会生命的意义,最终实现生命的价值。不少国家都已认识到“全生命教育”的必要性,并将其纳入学生的必修课。
青少年轻生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。比如,原生家庭或成长环境的影响,学业、情感等焦虑和压力导致严重心理问题,家庭和学校教育对青少年心理关注不够,等等。
“全生命教育”需要完整地落实到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,既关注“生”的意义,也不能忽视“死”的教育。首先,要教育孩子们尊重和敬畏自己与他人的生命。其次,在生命教育中不能对“死亡”讳莫如深,应当让孩子们明白生命的终结究竟意味着什么,如此才可能进一步避免未成年人动辄产生自杀意念。再有,时至今日,许多家长、教育工作者仍缺乏对待性教育的正确态度和方法,就连相关教材也有所欠缺。这种对性教育的羞涩、遮掩,同样会影响“全生命教育”的质量。
开展“全生命教育”,教育领域有大作为,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都要承担起责任。人首先是生命体,然后才是智慧体,不是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为精英,但教育完全可以把每一个孩子培养成热爱生命、尊重生命的人,一个在困难面前不放弃自己的人。明确和树立这样的理念,相关教育会进一步走向正确的轨道。
给予孩子真正的爱和关怀,不能落下“全生命教育”。让孩子珍爱生命、善待生命,身心健康地成长,是成年人的责任,更是一种义务。
(关育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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